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讯3月16日,广德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任命:
钱会同志为市人民*府副市长;
*强同志为市人民*府副市长。
任命:
杨志红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琪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财*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戴永广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陈尚明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计普明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
周保栓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金星龙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室主任;
金维泉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财*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裴善海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罗兴琴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陈朝卫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薛勇同志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曾涛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郭明奎同志市人大常委会财*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韩国卫同志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计普明、金星龙、程建春同志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丁端海同志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左宏声、卢浙南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刘家坤同志市人大常委会财*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关于接受周其红同志辞去市人民*府市长职务的决定
(年3月16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周其红同志提出辞去市人民*府市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决定:接受周其红同志辞去市人民*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关于钱会同志代理市人民*府市长职务的决定
(年3月16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鉴于周其红同志已经辞去市人民*府市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第十三项的规定,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市人民*府副市长钱会同志代理市长职务。
关于设立市一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定
(年3月16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府组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决定设立市一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委员:曹红
副主任委员:高明福任武祥
委员:佘婧金星龙金新祥
编辑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