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评神马放过理",今天小编要借最近一件比较热闹的事情,去探讨一个粉圈的极度野蛮的扭曲的现象。
最近发生了一件其实本来很平常的小事,却引起了不少波澜。事情经过大概是这样的金星在直播的时候,碰到了网友提问其对王一博有何看法。金星大概是这样回答的(具体谈话内容大家可以去看原视频,小编就不截图了):说其本人不太了解王一博,知道王一博舞蹈跳得不错。也知道由于王一博没有主持证,无法以支持身份上天天向上了。最后还来了一句她本人是有主持证的。
其实就是很平常很实在的一小段谈话而已。而且说的都是实事。可是偏偏就是短短的几句话就招来了许多王一博粉丝的攻击与声讨。
其中有这么一种粉丝言论占了不少的比例:大意是说,金星在没经过王一博的批准,不可以擅自讨论评价王一博。
对于这种言论小编又要普法了。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公民都具有,讨论评价监督谴责公众人物的基本权利的。当然前提是要尊重实事得才行。那根据这件事情,金星说的内容是铁铮铮的实事啊。她说王一博舞蹈跳得不错,实事啊。她说王一博不具备主持证,所以不能以主持身份上节目也是实事啊。而且,就是简短几句,连添油加醋的成分都没有。在这,小编要斗胆问一问王一博先生的粉丝们,国家那条法规规定了公民按事实去评论明星偶像,需要其本人批准才可以进行呢?小编虽然不是法律的专业人士,但也可以百分百肯定告诉大家,“绝对没有”这样的规定。其实大家想想就知道有多荒谬了。如果按照粉丝的说法,既然评论偶像需要得到偶像们的批准才行。那是不是反过来,粉丝们要向社会向大众“安利”他们的偶像时,也应该先经过大众和社会的批准呢?难道只许粉丝鼓吹偶像优点,就不许大众批评偶像的不足吗?
好了关于金星与王一博粉丝的事情我就谈到这里了。说句总结的话,王一博在这件事中既无辜也不无辜。更多的是粉丝太过敏感了。而作为偶像的王一博,小编认为,必须用心聆听别人的意见和批评,升级自我才是王道。而且还需要在平时多引导粉丝的价值观才是,长远之道。
从这个小事件中,其实反应了粉圈里面一个很普遍的潜规则现象:只许鼓吹赞扬宣传偶像的好,绝对不容许别人讨论批评偶像的不足,哪怕是铁铮铮的实事都不行。我想这个潜规则不少网友都领教过了吧。一旦有人所发的评论对某偶像是不利的,哪怕是实事,都极大概率会被该偶像的粉丝群而攻之。最可怕的是,哪怕艺人违法犯罪了,失德失范了,都依然有许多粉丝极力地去禁止大众去谴责。最好的例子,就是今年的三大案例了,吴亦凡,张哲瀚,郑爽,这三人可以说从三个方面彻底地践踏了,我们国家的法律道德和*治了。但哪怕这样,依然有许多粉丝在安利这些艺人,阻止大众去谴责这些艺人。
小编认为在正常的三观下,这样的现象其实是不应该出现的。因为,这样的现象对艺人本身就百害而无一利的。一来,这样的现象只会徒增大众对偶像的厌恶指数。二来,偶像听不到批评的声音,难以发现不足从而改进。三来,这样的现象让网络变得充满暴力。那为何还会出现这种现象呢?小编只能说,因为现在的粉圈价值观,把明星偶像的地位抬得太过高了。几乎已经把明星偶像当成了神一样去崇拜了。
所以归根结底,还是由于粉圈的价值观太过扭曲了。这也恰恰证明了国家今年大力整顿粉圈的必要性和正确性。
好了,今天的话题就谈到这里了。喜欢小编文章的朋友们,可以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