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半数以上非公企业今年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本报讯(通讯员李永利
禹超)秦皇岛市工资集体要约行动日前拉开帷幕。今年,该市90%以上的国有企业和50%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将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在2到3年的时间内,该市各类企业将全部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据2006年统计资料显示,秦皇岛市低于全市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有14个行业、836家企业,涉及职工11.6万人,占全市职工总人数的66%。通过健全和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办法来增加职工工资收入已是当务之急。
为切实保障广大职工的劳动报酬权益,秦皇岛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企业家协会劳动关系三方决定,每年的3月份为该市工资集体协商月。按照《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规定,由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